2008年08月16日 星期六
天气:晴朗的天
我从来没有这么主动地跑过步。

洛杉矶环球影城
小时候和同学们一起玩“三个字”游戏的时候倒是也跑过几次,但后来因为屡屡被抓而失去了游戏的动力。放弃了这种体力取胜的游戏之后,我改投脑力取胜游戏的怀抱,比如电子游戏。
所以,我从小到大就没有跑太远过。每次体育课测试1000米都很让我痛苦,基本上全部不及格(我还有两门课也如此疯狂:一门是政治,一门是历史)。怎么说呢,我觉得吃饱了就去疯跑真是太无趣,不符合我的人生观-。-
这次跑步也是下了很久的决心,做了很多准备。因为我不喜欢跑步,所以就选择了最最初级的计划:From walk to run,用十二周的时间让自己从一动不动达到一次能跑五公里的境界。说实话,这是我从未想象过的距离啊,w00t
拿昨天来说,教练要求的距离是快走两公里。我早晨从家里出来,暴走至北四环边上的公车站。可这段路仅有0.48公里,连一华里的路都没有-。- 这是不行的,至少达不到教练的要求。于是在中午休息的时候,我在办公室暴走了两圈。这就是开放式办公室的好处。你永远都不知道那个暴走的同事是不是真的有急事-。-
虽然我可以在办公室暴走几圈,但走太多了也不好,别人会把你当作神经病来看待-。- 所以我走了两圈之后就没好意思继续下去,把宝压在晚上回家的路上了。
由于公司和家距离较远,一般情况下都是乘公交车前往。但也可以坐地铁,只是因为两边的地铁站离起始地点都有十五分钟以上的步行时间,我很少这么走。但今次不同,我要暴走回家,呵呵。话说上周五奥运会开幕式的时候,我就是从地铁站步行回家的,那次我还绕了一些路,多走了几公里,呵呵。
从公司到地铁站,我昨天花掉十二分钟走了1.4公里。从地铁站到家,我花了十八分钟走了1.8公里。昨天的任务胜利完成,哦耶。
展望一下今天,教练说我至少得跑上一公里的路,嗯。我看呐,真正难熬的时刻到咯。如果我没能坚持下去,敬请各位无情地嘲笑我。
ps.
话说电子游戏我也没能擅长,那里面对反应速度要求很高的,绝非我这种人可以玩得转的-。-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