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02月29日 星期五
天气:晴到9度
说说最近有点热度的数字音乐吧,也答应过一位朋友说说我的观点。午休时间不长,我的肚子有点饿,不知道能够写多少:)
首先想说说一个简单的问题,为什么要有数字音乐。假设一支便携式CD机放在你面前,旁边有一支MP3播放器。你需要选择一个,然后听上一个月。前者内置了一张CD,有20首歌曲。而后者内存1G,存满了平均码率为320kbps的MP3(足足100首)。不考虑硬件设备品牌和价值的话,你会选哪个呢?
我相信很少有人会选择CD,除非有三种情况:1,跟我抬杠;2,拥有一对金耳朵;3,没用过MP3。但我相信以上三种人并不多,真的。
MP3之所以流行,我相信并不是因为盗版MP3,而是因为MP3的可复制性。当然,这也是MP3盗版泛滥的一个原因。我第一次听说MP3的时候还在用磁带,这种有机械损耗的存储方式虽然便宜,但终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。CD的音质和可持久性要进步许多,虽然也有机械部件,但人家那是激光啊。数字音乐比CD还要好,因为复制起来方便,而且可以保证与源数据的100%相同,俗称“克隆”。
而数字音乐的可复制性,注定了它将成为音乐存储和发行的主要方式。只要能够保存足够多的备份,只要能够有通用的设备能够读取,我相信现在的音乐在100年之后还能保持100%的高质量。大家可以看看今年的葛莱美最佳历史专辑的获奖者(Grammy.com),其中有一位名叫“Jamie Howarth”的数学家。他获奖的原因是开发了一种算法,可以把早期录音带的声音更自然地还原出来。看,用数字的方式存储音乐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。
还有一个问题,音乐的可携带性。我这个人口味比较杂,也许听完周杰伦的《千里之外》后忽然想顺便欣赏一些费玉清的作品,也许看到iPod的新版广告之后马上想回顾一下全部的iPod广告歌。可我不能带着100张CD到处走吧?但MP3可以让我做到这点。不过是100张标准音乐CD嘛,用320kbps的码率去压缩的话就是:74 x 60 x (320 / 8) x 100,不会超过16.93G。用常用的196kbps就更少了,才10.16G:)

一百张CD还是一部iPod,你来选择:)



